关于处理无主物的公告

阳江日报 2020-01-24 07:58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间,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在河道执法巡查工作中,扣押一批涉嫌非法采砂作业工具物品(具体清单详见附表)。这些涉案物品的当事人、经营人、所有人无法确定,现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阳江市阳东区裕东一路36号三楼;联系电话:0662-6615872)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当事人在公告后六个月内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法拍卖、变卖处理物品。特此公告

附表:采砂作业工具物品(无主)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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