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1月18日召开
[摘要]市政协召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工作报告决定等
本报讯(记者/陈思捷)12月27日下午,市政协召开七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市政协相关工作报告、决定等,确定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8日召开。市政协主席丘志勇主持会议。
副市长程凤英代表市政府在会上通报了2019年政府工作和政协提案(建议案)办理情况。在政协提案(建议案)办理情况方面,市政府按照提高落实率、提高满意率的要求,2019年共承办提案(建议案)211件,办结率100%。
会议还听取了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阳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阳江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政协阳江市委员会关于表彰2019年度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的决定》和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议程、日程安排;审议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阳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阳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和政协第七届阳江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2019年工作报告(书面)。会议还协商通过了有关人士事宜。
市政协副主席林碧艳、关石、李龙、冯铝、吴业坤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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