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未预留充电桩安装线路场地

阳江日报 2019-12-23 10:02

[摘要]新能源车主欲在小区安装充电桩遇重重困难,物业公司回应:

本报讯(记者/谭兴孚)近日,阳东广博峰景小区一名业主刘先生致电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称他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后,想在自家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却遇到重重困难,这让他很无奈。

刘先生表示,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但他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后,却遇到了在小区安装充电桩落地难的问题。他到供电部门申请在小区地下停车 场自家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桩,工作人员告知需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证明。刘先生自今年9月开始,要求物业公司同意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至今未果。

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的规定,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和电气化改造,确保居民区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同时,规范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做好相关工作,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据阳东区住建局了解,上述小区为旧小区,没有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线路及场地,且用电功率未达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的安装功率。因此,阳东区住建局建议小区物业公司协调供电部门、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安装条件,再由供电部门决定。

供电部门核查后表示,该小区符合安装充电桩设施的条件,但由于刘先生申请安装的区域是商品房住宅小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533号)及《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19〕13号 )的文件要求,规定了业务办理的资料,其中包括物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刘先生可前往当地供电部门营业厅获取《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并取得物业签名盖章后,尽快移交报装所需的必备资料,在资料审核无误后,供电部门将尽快受理并装表接电。

12月20日,记者来到上述小区了解情况。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小区为旧小区,没有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线路及场地,且用电功率尚未达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的安装功率。另外,亦未经过广博峰景邻里业主的同意。该负责人表示,因为该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接下来可由刘先生在自家停车位及小区各栋出入口公示安装充电桩的内容,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发信息通知,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如果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再请供电部门到现场查看安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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