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遗址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阳江日报 2019-12-22 11:37

[摘要]我市出台振兴发展革命老区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林显军)近日,阳江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阳江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党组织建设、民生保障、红色资源开发等方面提出了目标要求。到2022年,全市老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实效。

《方案》提出了阳江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目标: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市老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确保老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到2022年,全市老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实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方案》提出,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交通“毛细血管”畅通工程,完善“四好农村路”交通网络。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老区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4G信号深度覆盖。生态发展区的老区镇要做足绿色经济文章,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物医药、健康养生、绿色食品等生态产业。要严把产业准入环保门槛,强化区城空间、环境总量、行业管理“三位一体”环境准入机制。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要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入实施“头雁”工程,落实省级财政对老区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20%资金的拨付安排。在民生保障方面,要支持老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县城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加快推进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建设,优先支持老区乡镇卫生院改造升级。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开发红色文化资源,发掘保护革命遗址,开展革命遗址大普查,建立革命遗址目录,将革命遗址保护纳入各地城乡建设规划体系。规划建设阳江围歼战纪念公园,加快阳春市岗美镇潭簕村和阳西县塘口镇横山村2个省定红色村建设。开发红色文化旅游,争取做到县有主题,镇有景点。

《方案》还在资金安排、组织和制度保障等方面作出要求。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纳入省政策支持范围,合理使用省级财政每年每县新增安排1000万元专项财政补助,重点用于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加大市、县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老区所在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

新闻推荐

悦读·遇见文字

图书馆阅读倡导员在书香节现场参观广东公共图书馆粤西联盟青少年优秀绘画作品展图书馆迎新春图片展读书日学生们在图书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