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罚586起乱扔垃圾行为

阳江日报 2019-12-18 08:23

[摘要]阳春市对乱扔垃圾不文明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报讯(记者/李柳枝 通讯员/林琳)今年3月1日起,阳春市对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2月17日,记者从阳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了解到,截至目前阳春市共处罚586起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对规范广大市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阳春市自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来,市容环境越来越好,市民的卫生意识也越来越高,但仍有个别商户和普通市民不够重视,出现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连日来,阳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队伍,重点对不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和曝光,助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卫生环境。

记者了解到,11月15日,阳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班子领导带领执法中队组成突击检查小组,重点对阳春市区东湖路、育才路、兴华路等时常出现袋装垃圾堆积的“垃圾黑点”进行突击检查。突击小组在巡查中发现,东湖东路79号一理发店工作人员将垃圾乱扔在马路边。对此,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同时对该理发店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据介绍,11月阳春市共有114人因不按规定倾倒垃圾受到相应处罚。

自今年3月1日起,阳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乱扔垃圾的行为,打破原有单一的教育执法方式,增加了现场处罚模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不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罚,视情节对当事人处以50元至200元不等罚款。此外,该局还利用媒体对乱扔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同时将因不良行为而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阳江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在“信用阳江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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