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和遏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摘要]阳春市将再启用新的监测点和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本报讯(记者/李柳枝)近日,记者从阳春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按照《公路法》等有关规定,阳春市将于12月15日零时起在辖区范围内再启用4个监测点6套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届时,有关部门将依据系统检测信息数据,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严厉打击和遏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今年4月,阳春市已经在省道369线K76+800处启用1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通过科技手段和路面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超限、遮挡号牌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值班人员在监控室利用监控设备对路面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协调执法人员对超限、遮挡号牌车辆进行现场查处。
据介绍,上述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启用前,该路段每天有70多辆超限车辆经过,且这些车辆超限情况比较严重。如今,每天约有10辆超限吨位相对较低的车辆在该路段通行,大多数车辆能够遵守国家装载标准,恶意超限的“百吨王”车辆已基本绝迹。超限车辆中,98%以上是挂广西、江西等地号牌的车辆,以及悬挂农机牌的车辆,甚少有挂本地号牌的超限车辆。
为继续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阳春市决定,12月15日零时起再启用4个监测点6套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分别设于国道325线K308+000(原省道113线南段)潭水荆山监测点(双向)、省道278线K31+500河口龙门监测点(下行方向)、国道234线K3247+100(原省道277线)七星监测点(上行方向)、国道234线K3123+600(原省道113线北段)合水治超站监测点(双向)。这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均已安装完毕,且已通过华南国家计量测验中心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检定。
超限认定标准如下: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吨;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吨;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吨;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吨;六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依据相关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此外,有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实施“一超四罚”工作。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存在违反规定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等违法行为的货运场所经营者和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展“政务服务下基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