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灾害谣言属违法要担责
[摘要]涉嫌散布地震谣言者被抓获,律师提醒:
本报讯(记者/郑琛琛)“凌晨2点43分至45分左右将发生余震”“今年第19号台风系史上最大台风”……地震、台风等灾害发生后,常有各类谣言夹杂在灾害信息中出现,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律师提醒,编造、传播谣言均属违法行为,市民应当注意辨别信息真伪,谨慎转发。
10月12日22时55分,广西玉林市北流市发生5.2级地震,阳江市也有明显震感,一时间大家纷纷转发地震相关信息,但谣言也随之而来。当天晚上,一则“地震卫星检测今晚凌晨2点43分至45分左右发生余震”的传言迅速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传播。13日凌晨1时左右,广西地震局表示该传言为不实信息。13日上午,广西平南县警方在微博上发布已抓获涉嫌散布该谣言的违法人员的信息,并表示将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广东迅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达照表示,谣言属于虚假的信息、情况,不具有真实性,行为人故意捏造、编造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或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是谣言而故意进行散布、传播的,均属于违法。
陈达照提醒,对于未经证实、真实性存疑的信息,市民应当审慎对待,密切留意政府官方权威信息,不要擅自散布、传播未经证实或真实性存疑的信息,做到在日常生活和上网活动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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