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法”应对精装房质量纠纷?

阳江日报 2019-10-11 20:42

[摘要]法律界人士透露阳江房屋质量问题占房产纠纷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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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市民林先生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样板房。不曾想,林先生入住不久,该房屋就出现了严重的装饰质量问题,地板起泡、墙体出现裂缝、门窗出现严重裂缝等等。在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后,林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向林某赔付维修费用。林先生的经历,是广东尊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美然处理过的众多房产纠纷中的一宗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14 年以来,中央以及地方对于全装修房屋的政策频出。根据建筑业“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2020年全国全装修房屋比例将达到30%。全装修未来市场规模将达到6000亿元至8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速20%。这意味着,市面上销售的精装房将会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全国各地近年来出现的精装修房质量问题纠纷层出不穷,有的购房者被天花乱坠的宣传迷了眼,最终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和烦恼。

“在阳江市,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的是房屋漏水问题,其中以窗台、天花板漏水居多。另外,房屋质量问题占房产纠纷的三成左右。”黄美然告诉记者,当所购房屋因工程建设或装饰装修不合格等导致出现质量问题,并且在保修期内的,业主可向开发商协商或诉讼解决。

精装房的法定“保质期”有多长?黄美然表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业主和开发商可以协商约定比上述期限更长的保修期。另外,超过上述法定保修期或约定保修期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则需要找到相应侵权人,方可与其进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精装房纠纷进入法律程序,市民最大的担忧还是怕麻烦,到底要花多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黄美然介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可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一般为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购房者如何擦亮双眼规避精装房质量纠纷?黄美然表示,现如今,以精装修房出售的楼盘类型比较普遍,购房者在购房前需要对所购房屋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建议选择一些较有名气、有实力、信用度好的开发商所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其次,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标准、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要阅读清楚。第三,发现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后,要及时通知开发商,保留好证据,积极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在与开发商协商不了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市民要注意的是,如需诉讼解决纠纷,一要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二要保留好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可对有质量问题的房屋部位进行拍照或录像。

本报记者/许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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