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交警检查突抛吸毒用具
本报讯(记者/李柳枝 通讯员/关凤娜 林显升)9月17日晚上,阳东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大令派出所在阳东区广雅路恒大帝景路段,设卡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时,查获一起酒驾兼毒驾违法行为。
当晚9时35分许,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棕黑色小轿车从广雅学校往国道325线方向行驶,进入待检查区域。该辆小轿车距离交警设卡点约50米处时,副驾驶座上的乘客突然打开车门向外抛掷物品。可疑行为引人注意,执勤民警立即指挥驾驶人靠边停车,并对该车进行包围式拦截检查,以防止车内人员逃跑。
同时,执勤民警迅速对查获处附近路面进行全面搜查,发现车上人员之前抛掷的物品是一个带吸管装置的矿泉水瓶,疑为吸食冰毒用具。执勤民警据此怀疑驾驶人涉嫌毒驾,于是将该车和车内两名驾乘人员押回卡点检查区进一步检查。
执勤民警用移动警务终端核査发现,驾驶员名为陈某斌,坐在副驾驶座的男子名为谭某少,车辆状态正常,车辆号牌登记信息为粤QF×××7。因车内有浓烈的酒味,民警遂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陈某斌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7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执勤民警在车内搜查出一个装有疑似冰毒的透明小密封袋,以及疑似吸食冰毒时使用的矿泉水瓶、玻璃器皿、吸管等物品。民警利用移动警务终端手机的人像对比功能,对当事人进行人像识别,发现谭某少、陈某斌两人均有吸毒前科,遂将两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陈某斌经尿检,冰毒检验结果显示为阳性(毒驾)。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公安交警部门介绍,酒驾时人的反应时间比正常情况慢12%,毒驾时比正常情况慢21%。人吸食毒品之后,精神极端亢奋,可能出现妄想、幻觉,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力,驾驶时的方向感、距离感、时间尺度都会发生错乱,容易诱发交通事故。酒驾、毒驾危害巨大,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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