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经核查,现将市直辖区(含江城区、高新区、海陵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货源单位要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站场)关等,确保出厂(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0662-2801023。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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