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保证保险在建筑工程中应用

阳江日报 2019-07-25 18:05

为了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解决建筑企业融资难题的实际情况,全国各地相应推出了一些新的举措。如广东省在2019年3月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工人工资保证金由原来的现金保证、银行保函两种主要方式,增加了保证保险第三种方式。

自通知颁发后,由于保证保险具有方便、快捷以及节约企业成本等有利因素,很受建筑企业欢迎,从我们走访阳江当地二十多家建筑企业来看,普遍持欢迎的态度。很多地方也抓紧进行了尝试,效果相当理想。保证保险在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要做好如下工作:

事前,保险公司会依据信用和履约能力的判断标准对投保人进行审查,客观上信用不好或没有履约能力的施工企业将“无缘”保证保险——通过“优保劣拒”的机制推动了行业水准的提高。

事中,保险公司会依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控机制,通过环节把关、监管优化、科技创新等途径保障自身利益,有助于投标、施工、工资支付等环节的高质进行——在承包商违约前,保险公司就进行介入以促进义务的履行,更大程度上减少了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损失。

事后,保险公司能够依托其保障能力提供及时的代偿。此外,保险公司也更加注重履约,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所带来的社会损失。

尽管保证保险业务具有相当优势,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不少困难。一是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对保证保险业务还不够熟悉,对建筑企业运作了解不多;二是建筑企业不太了解保证保险业务的具体投保操作;三是保险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及对相关政策理解有待加强。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保险公司应加快建设熟悉运作保证保险业务的队伍,最有效办法是招聘曾在银行工作,尤其是曾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普遍对建筑行业的业务流程较为熟悉,且有相应的金融知识,能更快更好地上岗工作。

2、保险公司应加强建筑企业相关运作的认知,从而更好地尽职调查,通过对客户筛选和前期调查务求尽可能地减少由于客户选择和承保评判的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进行广泛宣传,让建筑企业更主动地采取这种方式;

3、保险公司应加深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尤其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司也特别重视与监理单位的配合,将采取包括建立固定的联系渠道,定期互通信息等有效措施深化与施工监理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这个专业组合的作用。

4、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能及时制定相关细则给予支持,推动保证保险业务能快速发展。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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