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治理能力
一段时间以前,笔者路过市区党校路住宅区附近的小公园,发现公园内野草丛生,积存大量落叶,遍布生活垃圾,还有残留的粪便,卫生情况极差,容易滋生老鼠、蚊子等,小区居民甚少到此处休闲娱乐。而这个小公园背靠环境优美的独田湖水库亲水平台,两者形成鲜明的反差。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
造成上述不文明现象的原因,与小公园管理缺失导致产生的“破窗效应”不无关系。从心理学角度看,“破窗效应”是指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效仿,甚至变本加厉。以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于是我们见到社会上出现同等效应的行为,小公园草地上随意大小便,马路花基内乱丢垃圾,公共墙面上乱张贴“牛皮癣”……破坏城市美丽形象的行为时有发生。
只有人人都不去打破“玻璃”,人人都争做“玻璃”的守卫者,我们社会的“窗户”才能更加明亮。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一,也是当前阳江市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一环,更是加快推进宜居城市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必要途径。基于此,对社会环境的治理,特别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不仅需要职能部门和属地加强协作强化治理,而且需要增强道德的感染力来转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社会公共文明程度,长久巩固治理成果。
增强道德感染力,关键在于干群共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治理者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24字”基本精神融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创新社会治理,实现治理效能与群众道德提升相互促进。一个文明社会的形成,既需要强有力的法治,又需要自律的德治共同发力,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最终让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不断推动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
近日,开篇提到的小公园在社区干部的努力“攻坚”下,环境已大有改观,焕然一新。期望接下来的管理要常态化,动员群众,营造以保护良好的宜居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文明氛围,共同守护着阳江市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生态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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