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
本报讯(记者/李景仪)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有新举措。新规定取消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盖章事项,学生申请助学贷款不需要在申请表上盖章,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可直接申请助学贷款。目前阳江市已全面启动该项贷款的受理工作,受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5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时间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申请阳江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属于被普通高校(含民办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阳江市;家庭经济收入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首次申请贷款,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随后,申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簿原件、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贷款申请表原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需携带,不需要盖章,填写个人承诺并签字即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最后,由申请学生持县级资助中心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即可。申请续贷的学生,只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原件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市教育部门提醒,新生入学期间,电信诈骗猖獗,不良校园贷、套路贷陷阱也不少,广大学生及家长需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市民可拨打阳江市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电话0662-333382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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