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典型问题

阳江日报 2019-07-03 08:56

[摘要]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本报讯(记者/谭维 通讯员/阳纪宣)日前,市纪委监委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中汲取教训,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

市公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秋等人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市公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秋等8名同志办公用房面积均不同程度存在超标问题。2019年3月,李庆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另有4人受到诫勉处理,3人受到通报批评。

阳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春湾分局副局长陈炳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陈炳誉在审核春湾镇清水塘村委会申报水母塘增容加固“一事一议”工程中,收受该村委会好处费1000元。2014年,陈炳誉在审核春湾镇大岗坪村委会耀岗村村道硬底化项目过程中,收受该村委会好处费5000元。陈炳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陈炳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阳春市春湾镇大垌村委会截留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大垌村委会从大垌村小组“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中截留部分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公款吃喝,其中,村支部书记、主任陈月灿违规领取1600元,妇女主任张妹仔、农科员梁树发分别违规领取1300元;该3人先后在春湾镇聚缘山庄、沙滩城、乡村美食城等地共计消费2105元。2019年1月,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严肃性,着力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勇于担当,廉洁履职。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结合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行动,紧盯重要节点和“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坚持重拳出击,对违规购买、收送“定制酒”等“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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