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谭维 通讯员/阳纪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紧盯作风建设重点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
江城区白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关则英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则英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江门市某公司偷运约7500吨工业污泥类危险废物镍泥到白沙街道大岗村垃圾场非法倾倒,造成生态环境污染。2018年12月,关则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阳东区北惯镇赤平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永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1年,时任北惯镇赤平村党支部书记刘永开在没有入户调查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也没有按规定对外张榜公示的情况下,同意该村村民黄某成为孤儿的申请,致使不符合条件的黄某从2011年1月至2017年1月领取低保金13151元。2018年3月,刘永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阳春市供销合作社联社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华俏等人开展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流于形式问题。2012年至2014年间,在实施三甲镇山口村委会马归槽村“两不具备”村庄搬迁安置工作中,王华俏(时任三甲镇委委员、人大副主席)、范耀葵(阳春市委办督查室副主任,时任阳春市农林水产局扶贫办副主任)、李儒俊(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股副股长,时任阳春市农林水产局扶贫办副主任)、范绍恩(山口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和刘先(山口村委会原报账员)等人开展核查工作走形式、不细致,导致马归槽村有12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骗取搬迁扶持款共计36万元。2019年2月,王华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范绍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范耀葵、李儒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刘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款被追回。
阳西县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谢汝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作风漂浮、消极应付等问题。2017年,谢汝星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拒不执行阳西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扶贫工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阳西县农业局党组集体作出的决定,不同意与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阳西县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展资金增资入股合作协议》,导致产业扶贫进度缓慢。2018年7月,谢汝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旦祥村委会乱作为问题。2011年至2015年期间,平冈镇旦祥村委会在明知林进喜等4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和不如实申报家庭信息,也没有按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确定的情况下,仍同意将林进喜等4人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上报区审批,致使林进喜等4人违规领取专项补助款共计7万元。2018年6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林良管、村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主任林品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查处、严执纪、严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全市作风持续转变,不断巩固阳江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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