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召开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的更正补充说明
本行于 2019年6月1日在阳江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大会公告”),关于此大会公告,现作出更正补充说明如下:
一、大会公告中“(二)通报事项”中“1.听取《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和“3.听取《关于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的报告》”不列入“(二)通报事项”,更正增加至“(一)审议事项”,分别列为20、21审议事项,将由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大会公告中“审议关于《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海陵农信联社2018年度股金分红方案、支付资金使用费议案和阳东农商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支付资金使用费》的议案”漏登了“议案”二字,更正名称为“审议关于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海陵农信联社2018年度股金分红方案、支付资金使用费议案及阳东农商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支付资金使用费议案的议案”。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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