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次酒驾被行拘10日

阳江日报 2019-06-14 14:27

本报讯(记者/吴梦媚)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家住江城区白沙街道的一名男子却不汲取教训,不思悔改,抱着侥幸心态再次喝酒开车上路,结果被路边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

12日中午12时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在辖区白沙大道路段设置固定卡点,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过往的机动车辆均被逐一截停进行检查。不一会儿,一名男子骑着一辆粤Q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驶经卡点处,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身上有酒精气味,怀疑有酒驾嫌疑,当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该男子的酒精含量为49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据了解,该男子名为冯某,江城区白沙街道人,今年49岁。经网上核查,民警惊讶地发现,冯某早于今年4月23日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查处,此次违法属于二次酒驾。并且冯某于第一次酒驾被查后,其驾驶证被暂扣半年,这次处于“无证驾驶”阶段。

目前,冯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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