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保障舌尖安全
[摘要]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
本报讯(记者/刘空 通讯员/林良鹏)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刚过,记者9日从市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作为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共立公益诉讼案件6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2条,努力守护阳江“青山绿水”,维护群众“舌尖安全”。
2017年7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涉及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等领域线索进行研判,从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1条,立公益诉讼案件63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62条,均得到行政机关回复或整改。其中,阳春市检察院诉阳春市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职责一案于2018年12月14日在阳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阳江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案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4月22日,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江城区白沙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地美村地美小学侧及地美村桥头河边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经查明,这些垃圾堆放时间较长,气味难闻,存在影响村民和师生健康的隐患。江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3日向白沙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检察建议:一是对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处置,二是研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村民今后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问题。目前,有关问题正在解决之中。
阳东区检察院在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对沿海三个镇海洋污染进行调查,发现雅韶镇八二村石塘湾海域岸边一带的鱼围、虾围,在没有经过净化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将污水排入海里,对周边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近日,阳东区检察院对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怠于履行职责,致使海洋生态环境处于被侵害状态的违法行为立案审查,努力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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