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阳江日报 2019-06-06 16:39

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农商银行”)2019年6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现将召开阳江农商银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12:00~13:00。

(二)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1号(阳江农商银行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阳江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召集。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

(一)依法持有阳江农商银行股份并在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阳江农商银行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阳江农商银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

(三)阳江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阳江农商银行聘任的中介机构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阳江农商银行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四、会议内容

(一)审议关于同意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任期届满后继续履职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组建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同意组建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确认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及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全权负责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开业相关工作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确定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净资产分配工作方案》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股份处置方案》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开业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方案》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阳江市三家农合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委托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净资产确认书等与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关的法律文件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股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权凭证(股票)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权凭证(股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加盖委托人公章的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的股权凭证(股票)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材料中,身份证件和股权凭证(股票)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其余提供原件。复印件中,身份证复印件和股权凭证(股票)均需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材料还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19年6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1号阳江农商银行五楼办公室。

六、会议签到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11:30~11:50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二)自然人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七、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授权委托书模板将在总行办公室备置,供各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身份证原件和股权凭证(股票)原件。

(二)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着节俭办行原则,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通常做法,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四)阳江农商银行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1号(阳江农商银行五楼)。

会务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662-3107720;

谭女士,联系电话:0662-3100088。

传真:0662-3109165。

特此公告

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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