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关于调整〈食品经营许可证〉格式规定的通知》(粤市监食经〔2019〕489号)要求,全国自2019年6月1日起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阳江市同步启用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监制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正本、副本中的监制部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修改格式说明
1.“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调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2.《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副本格式说明内容中第5条修改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更改投诉举报电话
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式样正本、副本中的投诉举报电话内容修改为“12315”。
四、按时启用换发
自2019年6月1日起,经阳江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经营许可部门)批准新申请、变更、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颁发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在201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原式样《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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