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自行车将被清理回收?
共享电动自行车整齐地停放在路边。梁文栋 摄
■ 本报记者/陈海涛见习记者/陈敏燕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销售监管、登记使用管理,妥善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多方面的具体要求,以推进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实施,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问题。其中,《意见》还提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市民、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职能部门三方将有何应对?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市民
应对共享单车加强监管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市民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有一定的使用需求。市民杨女士在市区东门路一家公司上班,虽说她是有车一族,但因公司周边停车位紧张,停车问题一直困扰着她。自从共享电动自行车进驻阳江市,这一问题也得到解决。“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十分方便,一来不用考虑停车问题,二来可以锻炼身体。”杨女士说。
由于市区公共交通不发达,对于学生一族来说,共享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他们短途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
不过,市民在享受共享电动自行车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车辆的安全性能和车辆管理问题而担忧。市民强叔告诉记者,市民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后乱停乱放,给城市道路造成一定堵塞,不利于城市文明建设。共享单车企业监管不到位,一些不到骑车年龄的未成年人可轻易租赁到共享电动自行车。此外,共享电动自行车长期在户外经受日晒雨淋,电池是否会损坏,是否会带来安全隐患?
目前,共享电动自行车让市民感受到其所带来的便利,不少市民认为,强有力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可有效减少共享电动自行车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困扰。“加强监管,可从监管共享单车企业资质、监管车辆的安全性能、监管用户的使用行为等方面入手。”一位市民表示,职能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应联手结一张安全网,保障市民用车安全的同时,规范城市管理,而不是直接掐断他们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需求。
企业
目前还未收到清退通知
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自去年在阳江市投放以来,已积累一定的用户。据哈啰出行公司后台运营数据显示,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在阳江地区的月平均使用频次超过25万次,高于全省平均使用频次。
针对《意见》中所提及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哈啰出行公司公关经理关津豪表示,他们目前尚未收到阳江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任何清退通知或者进一步的管理办法。接下来,他们会就此事与阳江市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结合实际情况配合职能部门的工作。
张津豪称,《意见》的出台是为了确保用户的出行安全并规范电动车市场,他们所生产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符合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甚至以严于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标准进行产品设计。
就如何监管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运营企业基本上采用地理定位技术,在道路上设置电子围栏,引导用户正确使用和停放车辆,避免占用人行道、盲道等公共资源,并通过线下人员考察等方式对人流量、道路环境、用车需求等一系列标准展开调研测试,以确保站点设置合理、车辆停放有序。
部门
暂时不会清理共享单车
针对阳江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否会被清理或具体如何清理的问题,记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到,目前阳江市暂未出台具体落实该政策的实施细则。也就是说,目前在阳江市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暂时不会被清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18年共享(电)单车入驻阳江市以来,该局工作人员曾多次与哈啰出行公司协商,希望对方在阳江市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便有关部门对其在阳江市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但共享(电)单车属于互联网新业态下的产物,对方表示他们在上海已完成公司注册,按照相关规定无需在每一个投放城市都办理营业执照。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仍在攻克新业态的发展给监管提出的新课题。
另外,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从4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严管通行秩序,严查违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将按照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该专项检查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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