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

阳江日报 2019-04-23 09:01

2019年2月1日,在阳春市春城东湖绿道路段拾到一名女弃婴,出生大约5个月,自公告60天内,该弃婴(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到阳春市福利院认领,逾期无人认领,将依法安置。

特此证明

阳春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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