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维护不当或隐患可投诉
[摘要]我市深化电梯安全监管守护市民用梯安全
■ 本报记者/陈子玲
电梯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作为特种设备,它的使用、维护有严格的规范。9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约谈会议,阳江市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中的电梯使用企业、涉及电梯安全投诉较多的电梯使用管理企业及其电梯维保企业共28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10日上午,执法人员抽查阳江市部分小区电梯使用情况,加大监管力度。
全市注册在用电梯8223台
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在用电梯8223台,其中乘客电梯6924台,住宅小区在用乘客电梯4669台,占全市乘客电梯的67.4%。2017、2018年,阳江市新增电梯数量分别为1258台、1265台,增长率分别为18.7%、15.92%。全市电梯使用管理确权率100%,100%落实电梯安全第一责任人。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在阳江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共49家,其中本地注册公司11家,制造企业驻点维保单位18家,外地维保单位驻点20家。阳江市电梯维保单位平均维保电梯数量为167台,数值偏低。有27家维保单位的数量不足100台,其中过半的单位业务量严重不足。
维保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维保
电梯属特种设备,使用频率高、运载量大,因此需要定期维修保护才能确保安全。电梯维保单位直接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对其所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制定维保方案,确保维保后的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的规定,电梯维保单位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并做好维保记录。要保证所维保电梯合格标志、警示标志符合要求,安全应急装置可靠有效,24小时提供电梯急修服务,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应急救援。要加强电梯维保作业人员安全业务能力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未履行义务的单位可处以1至30万元行政处罚
针对电梯安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部分商场、小区进行抽查,强化监管,夯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维保单位的监督,提高维保质量。对于在日常使用和维保工作中,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监管部门可视情况严重程度处以1至30万元的行政处罚,严重的可以提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维修许可资格证书。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遵循电梯使用规范,市民还要养成监督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习惯,积极参与到电梯安全监管中来。如:乘坐直落电梯时,注意观察轿厢内显著位置是否张贴电梯维保公示、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使用标志、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及电话、应急救援电话、维保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此外,市民还可以按下紧急通话按钮,检查紧急通话是否有效、是否保持24小时畅通。对于发现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工作存在不足,可以及时与其沟通,若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可致电12345投诉,再由监管部门跟进。该负责人介绍,群众利益无小事,电梯运行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直接影响阳江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希望通过建立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创新监管方式,以承诺制建设、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管理等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融入贯穿到电梯安全管理整个过程,营造诚信、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予以联合惩戒。
左上图:4月10日,市区体育路某小区,工作人员对电梯的机房进行检查。宋福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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