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到阳江市基层从医学费全退

阳江日报 2019-04-07 07:42

本报讯(记者/陈思捷)近日,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2018年至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含中医药专业学生)、参加广东“三支一扶”计划的支医人员,毕业后申请到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的医院,以及江门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的乡镇卫生院(含47家升级中心卫生院)当医生,能够享受上岗退学费政策。

《方案》指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每人每学年退费标准为8000元。申请人到岗工作后,由当地县(市、区)按标准分4年逐年退补学杂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根据学费实际金额,保证4年内平均返还。《方案》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爱党爱国,志愿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同时,要求学生符合岗位基本要求,所学专业应与从事岗位一致或相近。此外,通过订单定向等方式免费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方案》规定,高校毕业生要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内可在所在县域乡镇卫生院间流动,可参加卫生技术人员在职进修或培训,但不得从事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如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违反协议有关规定,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停止退费,并要求其退还以往年度已领取的补助金额,根据情况缴纳违约金,追缴的补助金及违约金用于本地区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支出,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上述金额清偿前,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阳江市将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政策,鼓励和欢迎各地符合条件的医学生来阳江市就业。阳江市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全面提升阳江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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