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局出手!中国银行刚收到6张罚单
今天,湖北银保监局公布7张罚单,其中6张直指中国银行违法违规行为。而据不完全统计,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今年以来已领到至少14张来自银保监系统的罚单。
中国银行一日领6罚单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7张湖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这批罚单编号依次为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至7号,系该银保监局2019年所开首批罚单,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1月23日。
7张行政处罚信息表中,2号至7号合计6张罚单开向中国银行分支机构。
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湖北银保监局辖区内两家中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和中国银行襄阳分行分别领到3张罚单。两家中行分支机构均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分别被处以40万元罚款,4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
中国银行襄阳分行贷款被挪用
具体来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及两位相关负责人领到2至4号罚单。
处罚显示,该行存在贷款资金支付审核不严,未履行受托支付要求,导致贷款被挪用的违规行为。湖北银保监局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支行罚款4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该违规行为发生负管理责任的马寒冬,负监督责任的黄学玲分别予以警告处罚。
此次并非中国银行襄阳分行2019年以来首次领罚。
1月17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襄阳分行存在对员工行为排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被襄阳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50万元。此外,朱剑锋对上述违法行为行为负有管理及监督责任,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三年。
武汉武昌支行超授权开展单位协议存款
同日,收到5至7号罚单的是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及两位相关负责人。
因存在超授权开展单位协议存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该支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此外,对中国银行襄阳分行“超授权开展单位协议存款业务”的违规问题,朱波负有承办责任,涂治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警告处罚。
单位协议存款是指,我行为人民银行批准的特定企(事)业法人开办的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息和付息方式及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单位协议存款按存款人分为中资保险公司法人协议存款、外资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协议存款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作为银行吸引企业客户存款的一种手段,单位协议存款地位与作用十分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客户不得以现金方式存入单位协议存款;单位协议存款不得提前支取,只能凭协议存款凭证申请质押融资。
中国银行今年已领14张罚单
据基金君不完全统计,包括今天的6张罚单在内,2019年以来银保监系统已公布14张开向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的罚单,且不少为地方银保监新年首罚。从违规事项看,涉及贷款管理不审慎、对员工管理不当、违规开立账户存储等多个业务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河南银保监局安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安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2号、3号、4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殷都支行存在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安阳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此外,董海勇、张晓丽、李振民三名相关责任人被安阳银保监分局予以警告。
2月12日,河南银保监局鹤壁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鹤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显示,中国银行鹤壁分行存在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九条,鹤壁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罚款8万元。
1月18日讯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阳江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消费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保监会阳江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
此外,如前所述,中国银行襄阳分行曾被襄阳银保监分局罚款人民币50万元,相关负责人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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