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查处涉酒驾驶行为13起
[摘要]我市开展打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
本报讯(记者/吴梦媚)春节假期结束,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减。12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刑侦、治安、禁毒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当晚全市共查处涉酒驾驶13宗,其中醉酒驾驶5宗。
当晚8时许,记者随警来到市区东风二路一处固定执勤卡点处,只见他们已经设置好卡点,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依法检查。联合执法人员详细检查来往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并使用手机“飞识人像识别系统”等软件对驾驶员信息及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同时还对有酒驾醉驾毒驾嫌疑的驾驶员进行现场检测。
晚上9时许,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环城东路时,车辆行驶得歪歪斜斜,一阵酒味飘过,引起巡逻执勤民警的注意,便立即对其拦停进行酒精检测。据了解,该男子名为张某松,今年52岁,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44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以便作进一步调查。
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还到市区酒吧、夜总会等场所派发“拒绝酒驾”等相关宣传单,现场为顾客讲解酒驾醉驾毒驾的危害。“当晚除了市区外,其他县(市、区)也在同一时间进行夜查,仅市区范围内共设置了10个固定执勤卡点,4个流动执勤卡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1日至 24日,阳江市开展为期2周的全省打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
据统计,本次行动中,全市共检查车辆2545辆次,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2宗,其中查处酒后驾驶8宗,醉酒驾驶5宗,派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8000多份,有效震慑了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除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外,也要谨防“药驾”。
左上图:2月12日晚,交警在东风二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谭文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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