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住民生底线 提升保障水平

阳江日报 2019-01-30 06:58

省慈善总会组织的2018年度“慈善情暖万家”活动走进阳江。

市民政局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仪式现场。

敬老院工作人员陪老人谈论聊天。

阳江市连续举办9次“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市民政局组织社工参加岗前培训。

社工进校园向学生宣传禁毒知识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下,阳江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聚力实干,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七项民政事项全面落实

列入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的7项民政事项各项提标工作均在上半年提前达标、全面落实。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提标达标。2018年阳江市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50元/人月、48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13元/人月、238元/人月。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家庭28395户63668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5207户10226人,农村低保家庭23188户53442人)。2018年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5480万元。同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面达标。2018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6倍。目前,全市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共有15111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632人,农村特困人员14479人),城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1040元/人月、768元/人月。2018年全市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4010万元。

3、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持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阳江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持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2018年全市累计医疗救助30695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7382万元。

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有效落实。2018年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为每月每人1560元,社会散居孤儿发放标准为每月每人950元。

2018年,全市共有孤儿1305人,全市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809万元。

5、高龄老人津贴提标及时兑现。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分别提高到30元、50元和300元。截至2018年12月底,阳江市领取高龄津贴人数为66025人。2018年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2679万元。

6、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时发放。2018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年1890元标准执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2520元标准执行。目前,全市困难残疾人有14126人,重度残疾人有27504人。两项补贴合计发放9093万元。

7、健全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机制。按需配备护理人员提供服务,目前共聘请配备镇(街道)敬老院护理人员122名,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在医院和其他养老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共108人,全市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实现了全覆盖。制定出台了《阳江市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实现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护理“双重”保障。

救灾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有力

妥善安排汛期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尤其是在强台风“山竹”防御和救灾工作中,各地民政部门紧急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全员投入到防御救灾第一线,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入汛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受灾群众11.46万人,投入救灾资金2300万元,调运发放救灾物资一大批,开放应急庇护场所和临时安置点1003个,救助9.8万人,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545户1018间因灾“全倒户”已百分百动工,已竣工535户,竣工率为98.2 %,因灾476户743间“严损户”全部完成修缮,2018年全市共投入重建家园资金4071万元(其中政府投入重建补助资金2305万元),重建家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及时开展临时救助。按照《阳江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2018年全市累计临时救助6201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51万元,平均每户次救助2501元,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作用。

精心组织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号召,掀起了扶贫济困捐款热潮。2018年全市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接收捐款共2529.61万元,开展2018年“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定向活动接收捐款共1056.1万元。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阳江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94人次。

养老服务事业有新进展

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认真落实《阳江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符合标准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进行资金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2018年发放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补贴218.5万元,全年新增民办养老机构7家。养老床位数不断增加。2018年新增养老床位数1388张,目前全市共有养老床位16981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6.7张,提前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数。继续扩大“银龄安康行动” 参保覆盖面,为符合条件老人购买一份1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18年参保对象范围为“65周岁(含)以上和60至65周岁特困老人”,参保年龄降低5岁,切实减轻老年人住院护理费等负担。

“阳光殡葬”建设有力推进

深入推进“阳光殡葬”建设。组织各级殡仪馆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平稳度过清明祭扫高峰,实现了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落实惠民殡葬减免政策。继续落实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2018年全市殡葬减免共12958宗,减免金额1853万元。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阳江市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整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有新成效

城乡社区治理扎实推进。牵头制定并印发了《“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阳江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等文件,进一步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委会权责,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任务有效落实。

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的意见》等文件,以制度规范村(居)委会建设,进一步加强阳江市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管理。

村(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完成。全面完成全市832个村(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进一步促进村(居)委会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更好地为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基层社会治理亮点频出。岗列街道对岸村获得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为全省获此殊荣的31个村(社区)之一。

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

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阶段任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市共形成地名目录24742条、采集多媒体信息32890条,标绘工作图370幅,制作地名成果图370幅,采集地名标志453张。全面完成阳江、云浮线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云浮、阳江两市共同核对边界走向,深入实地对界桩及其方位物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了验收。完成阳东区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工作,积极做好界线勘定资料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全面完成地名命名、更名核准行政许可事项“放管服”改革,阳江市地名命名、更名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面下放或委托县(市、区)实施,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了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

社会组织与社工服务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940个,2018年新增社会组织158个。积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公布并处置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处置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9个,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态势。

深入推进“双百计划”项目实施。全市10个“双百计划”站点扎根村(社区),为村(居)民提供专业社工服务,累计入户走访5800多次,服务民政对象1.3万人次,完成走访建档1578次,成功帮助185个个案解决问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小组活动和社区活动,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2018年阳江市“双百计划”在省厅组织的年度评估中排名第一位。

组织实施“基层民政社会工作服务计划”项目。在全市每个镇(街)资助开发1个民政社工岗位,在每个县(市、区)资助开发1至2个共60个民政社工岗位,发展专业社工服务,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开展“社工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了以“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2018年阳江市“社工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涉及养老、助残、禁毒等多个服务领域,活动共开展了约70场,服务超过8300人。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人数创新高。2018年度全市考试通过人数239人,通过人数是2017年度的2.5倍,创历史新高。目前全市共有705人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文/市民政局 ■图/市民政局 陈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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