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乞讨行为 不能光靠市民抵制
1月14日《阳江日报》报道了乞讨者向路过的车辆行乞,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人基本都是职业乞讨者,平均每天能讨到一两百元。
马路乞讨对社会的危害尤其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比其他方式更为严重。也正因为如此,各地交警部门才会反复提醒驾驶员们,不要随便给马路乞讨者以施舍。然而,马路乞讨行为本身就是带有强迫性质的,很多驾驶员未必是出于同情才给钱,完全是因为不堪滋扰。指望驾驶员们去抵制马路乞讨行为,显然不会有大的效果。
其实,对于打击马路乞讨行为,并不难找到法律依据。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乞讨不能干扰别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相关执法部门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打击马路乞讨行为。程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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