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城管,新时代新形象

阳江日报 2019-01-11 10:01

不久前,一妇女因在中山公园内占道摆卖,拒不配合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野蛮撕扯两名城管的制服,并肆意破坏执法公车,严重影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引起周边大量群众围观。事后该女子被江城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予以刑事拘留(据1月3日《阳江日报》报道)。

上述暴力抗法事件的视频曾在多个微信群转发,从中可见两名当事城管面对该妇女的粗暴行径反应相当克制,不存在以暴制暴的场面。这一事件,一方面突出暴露部分市民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与新时代追求文明社会的步伐不相匹配;另一方面反映城管部门存在执法难的问题,要有效维护城市良好的市容秩序,城管执法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是一项艰巨的建设工程。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为了给市民营造舒适的居住出行环境、维护城市良性发展的秩序,城管执法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代表的是公权力,具有权威性,执法相对人和相关人员有配合的义务,特别是在街头发现违规现象时,当事人应当配合执法人员展开工作。但有些时候,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不是部分执法对象故意刁难、粗暴抗法,就是多数群众围观嬉笑、个别挑事起哄,甚至现场有人用手机拍摄执法过程并断章取义在网上传播不实真相,给执法工作带来重重困难。造成这样的情况,一是过去个别城管粗暴执法留下了后遗症,二是一些网络媒体夸大传播城管负面新闻带来的弊端。

身为执法者,除了依法行政是必须的硬件要求,还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据了解,去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发出通知,自2018年至2020年,继续深化开展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逐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各级城管执法队伍积极推行“721工作法”,即分别坚持通过“服务为先”“管理优化”和“执法规范”的方式,对应解决70%、20%和10%的问题,用行动践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新理念。新时代新作为,街头执法只是城管工作的一部分,去年强台风“山竹”肆虐阳江市、南山公园后山着火时,我们见到了城管队伍积极参与抗洪抢险的身影,他们不辞劳苦,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最关心的事情做起,旨在为人民、为城市服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如此更加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工作中要处处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甚至做到“教科书式执法”,让执法对象真正从内心上接受法律权威。这也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城市管理,需要苦干实干巧干,驰而不息,久久为功。随着阳江市创文工作向纵深推进,相信假以时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形象将更加文明规范,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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