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交警侦破一肇事逃逸案

阳江日报 2019-01-07 09:01

本报讯(记者/苏小琳 通讯员/陈兵)4日,阳东区那龙镇群众郑某芹到市公安局阳东分局交警大队,送上“破案神速,扬我警威”的锦旗,感谢民警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郑某芹的父亲在该起事故中被撞身亡。

去年12月22日下午,阳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合山镇往田畔圩方向约1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案发地点有一辆损坏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司机郑某彬(男,81岁)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已逃逸。由于事故现场附近没有视频监控,走访附近群众,也没有人目睹事故发生情况。据报警人反映,听见撞车声响后,曾看见一辆驾驶座装有遮篷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往田畔圩方向驶去。

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往合山镇方回溯调查沿途视频监控,终于在合山镇一家商场的视频监控里发现,一名驾驶装有遮篷三轮摩托车的男子,在事故发生前曾停车进入商场买香烟,时间节点与车辆特征均符合肇事嫌疑车辆。办案人员通过反复仔细观看监控视频,发现该男子身穿一件类似工作服的青色衣服,常见于维修电器人员的衣着,而驾驶座装遮篷的三轮摩托车也符合维修人员用于搭载维修工具的特点。办案民警于是调整侦查方向,连续几天到合山镇维修电器、空调的店铺走访调查。

12月28日,办案人员在合山镇一家销售空调、电器的商场里调查时,发现商场里一名男子与视频监控里的男子特征非常相似。经查,该男子叫邓某发(30岁,合山镇人),以安装空调、维修电器为业,与该商场有业务来往。办案民警留意到邓某发所吸香烟品牌与视频监控里男子购买的香烟品牌相同,认为其有重大嫌疑,于是提取邓某发的准确身份资料并拍下照片,经证人辨认确定照片中的男子与购买香烟男子为同一人。办案民警迅速到邓某发家里,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面对办案人员的传唤,邓某发如实供认了自己驾车肇事后逃逸的犯罪行为。

经查,当天下午4时50分左右,邓某发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由合山镇往田畔圩方向行驶,遇郑某彬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对向开来,双方避让不及,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郑某彬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邓某发驾车往田畔方向逃逸,途中将驾驶座上的遮篷锯下来扔到河边,再将三轮摩托车开到大八镇周坑村路段,将车抛弃在距离路边10多米的深沟里,然后步行十几公里回家。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起事故实际是双方均有过错,但邓某发驾车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并且驾车逃逸、故意毁灭证据,致一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邓某发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邓某发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阳东交警大队已对犯罪嫌疑人邓某发依法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新闻推荐

村民家门口获得免费医疗检查

义诊活动走进阳东区东城镇报平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