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道路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通告

阳江日报 2018-12-29 09:43

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9月31日至2018年10月30日依法扣留的交通违法车辆中,部分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仍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予以通告,请未按规定期限处理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持合法手续及时到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接受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上述扣留车辆予以依法处理。

附件:查询方式。

查询方式

一、查询网址:http//www.yjga.gov.cn/

二、查询电话:0662-3385577

三、人工查询:直接到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查询(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4号)。

阳江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4日

新闻推荐

阳江市江城区委书记陈基文: 发挥“海洋蓝”优势 以“漠阳红”引领乡村振兴

阳江江城区白沙现代农业园。杨广恒摄阳江市江城区是阳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依山、沿江、傍海,位于粤西地区面向珠三角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