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作出之决议,现将召开本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30—12:00。
(二)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1号(本行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
(一)依法持有本行股份并在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本行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本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本行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四、会议内容
审议下列会议议案:
1.关于《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8年版)》的议案
2.关于《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8年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股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权凭证(股票)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权凭证(股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加盖委托人公章的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的股权凭证(股票)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材料中,身份证件和股权凭证(股票)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其余提供原件。复印件中,身份证复印件和股权凭证(股票)均需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材料还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7日起至2019年1月8日止,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1号本行五楼办公室。
六、会议签到
请已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10:20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二)自然人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七、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授权委托书模板将在总行办公室备置,供各股东查阅,查阅时需审验身份证原件和股权凭证(股票)原件。
(二)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着节俭办行原则,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通常做法,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四)本行办公室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1号(本行五楼)。
会务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662-3107720
郑先生,联系电话:0662-3108362
传真:0662-3109165
特此公告。
广东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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