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1月召开
[摘要]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本报讯(记者/刘空 特约通讯员/钟剑文)25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批决定、决议和报告。会议决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9年1月16日在市区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李日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阳江市2017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阳江市2017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该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该报告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研究将该工作报告提请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兰、庞华、吴松伟、梁文,秘书长叶远德出席会议。市领导蒋敬、冯松柏,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直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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