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驾驶处15日以下拘留

阳江日报 2018-11-21 09:25

[摘要]我市将开展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吴梦媚 通讯员/陈志光)日前,记者获悉,近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者将被处以拘留、记分、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等处罚。

无牌无证车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大

“无牌无证机动车社会危害性很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无牌无证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非法改装、非法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是扰乱城市交通秩序的“罪魁祸首”之一,严重威胁到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无牌无证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现象突出,事故侦破难度大,对公安交警部门办案存在很大困扰。无牌无证机动车没有按规定购买交通强制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得不到保险理赔,容易产生因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此外,无牌无证机动车常被犯罪嫌疑人作为偷盗和抢劫的交通工具,犯罪分子还利用超标车进行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市范围严查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三轮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律查扣。全市摩托车维修店要杜绝为无牌无证机动车维修服务,全市加油站要拒绝为无牌无证机动车加油,全市销售企业严禁非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

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三轮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按照有关规定,交警部门对驾驶人给予以下处罚:无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合计罚款12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持摩托车类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处罚款200元,记12分;持非摩托车类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合计罚款12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车主应主动报废无牌无证机动车

在以往整治行动过程中,总有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心存侥幸,看到前方有交警设卡执勤, 为了逃避处罚而选择“逆向行驶”或“冲卡”这种方式。上述负责人提醒,这种行为扰乱其他车辆或行人的正常通行,更易造成与其他机动车或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最终带来的将是更加严重的处罚。因此,广大驾驶员要积极配合执法,不能因车辆被查扣而带头起哄、闹事,扰乱现场执法秩序。

现在阳江市已放开摩托车入户限制,凡市区户口均可凭合法资料依法申请摩托车入户,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去申请办理。

广大市民应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能购置燃油助力车,并主动淘汰在用的无牌无证机动车及报废车辆。据了解,在用的无牌无证机动车,包括无牌无证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三轮机动车,车主可自行联系“阳江市漠阳置业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回收、报废处理,地址是原广东龙达集团(旧玻璃钢厂),即阳江市龙涛大道龙涛村委会侧,联系电话为0662-3151444、2810222。

上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查扣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助力车。宋福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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