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垫资30万恢复供水

阳江日报 2018-11-05 08:58

[摘要]自来水承包商欠款“跑路”,那西村拖欠水费近百万遭停水3天

本报讯(记者/谭兴孚 通讯员/梁基水)4日上午,江城区城西街道那西村塘铺新村自然村村民邓先生拧开厨房里的水龙头,看着自来水源源不断地流出,愁容顿时消散。1日开始,那西村因自来水承包商拖欠自来水公司7个月约百万元水费,导致该村停水3日,直到村委会垫资30万元,才于3日晚上恢复了供水。

“1日早上9点左右就停水了,我们没有水喝,也没有水洗澡,冲厕所也没有水,很麻烦……”那西村村民冯先生告诉记者,停水3天,他们只能到附近的工厂挑水用,十分不便,给村中的五保老人和残疾人更是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那西村党支部书记冯小锋表示,由于那西村属于农村,自来水公司的管道只安装到村委会,村民再从村委会接自来水到家。自从村里开通自来水以来,村里的水费抄表、缴费等业务均承包了出去。村委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村中的自来水经营权发包给中标的承包商经营,并签订《那西村委会自来水承包合同》。然而,从今年3月份开始,该承包商就不抄水表,还把账本也带走了,村民想交水费都无门,造成该村3000多户自来水无法正常缴费。截至10月底,该村已经欠缴水费100多万元,自来水公司多次催缴未果,于11月1日早上9时停止对该片区供水,那西村约1.5万人无法用上家中的自来水。

11月3日,那西村委会紧急召开“两委”会,决定由村委会先垫付30万元水费,剩余部分待向村民收缴水费后缴清。经过协商,3日傍晚7时左右,自来水公司恢复了该村供水。

冯小锋表示,今年3月,村委会已经向江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包商归还拖欠村委会的二十多万费用,解除合同,并把账本还给村委会。记者从江城区人民法院2018年5月23日发出的判决书看到,被告冯某强(承包商)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的卫生费120000元、租金和维修费共24000元及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的治安费75600元,以及押金50000元给原告阳江市江城区城西街道那西村民委员会。没想到,判决下来以后,承包商携带账本“跑路”了。

接下来,村委会将安排该村14条自然村的村民小组长向村民收取欠缴的水费,保障村民的正常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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