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区禁止中午和夜间施工扰民
[摘要]建筑工地施工及室内装修噪音扰民成常态,市住建局提醒:
本报讯(记者/李柳枝)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称,经常有个人或施工单位在居民住宅区,不分时间段在建筑工地施工或进行室内装修,从而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作息。
住在市区马曹路的市民陆先生告诉记者,他住的地方周边原来有许多空地,近两年陆续建起了自建房。而在建房过程中,周边居民一直饱受施工噪音的困扰。“有时候我中午正在休息,突然听到外面建筑工地响起打钻、敲砖等声音,或混凝土搅拌机、金属切割机等机器工作时产生的声音,感到特别难受。”陆先生表示,个别建筑工地还曾在凌晨一两点的时候装卸建筑材料,他曾数次被货车启动和装卸材料的声音惊醒,之后许久都不能入睡。此外,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时,不少建筑工地也照常开工并产生噪音,周边居民烦不胜烦。
住在市区新江北路的李女士也深受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的影响。李女士告诉记者,她经常在午休时被吵醒,并因休息不好导致心情烦躁。“最近我工作的地方附近也有工地在施工。好像建房和装修总是没完没了,一幢房子完工后,另一幢房子又开始建了。”李女士说,她可以理解建筑施工和室内装修的实际需要,但施工单位应该充分考虑周边群众的感受,不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进行施工作业,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噪音污染。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出现施工噪音扰民的大都集中在自建房密集的住宅区,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则较少出现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市区体育北路某小区的业主吴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对装修时间有严格规定,12时至14时、8时30分前以及18时后都不允许装修,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也不允许装修,若有业主违规在上述时间装修将面临警告、停工等后果。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关于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有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申领噪声排放许可证;第二十条规定,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教区和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上述提及的“中午”是指北京时间12时至14时,“夜间”是指北京时间22时至翌晨6时。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节假日能否施工暂未有具体规定。今年8月,市住建部门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阳江市建筑工地施工时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建筑工地正常施工时间是7时至12时、14时至22时。市区范围内禁止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7时)进行施工作业,因施工质量要求,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冲孔、钻孔桩成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施工单位确需在中午和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施工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才可施工。
此外,正常施工时间之外施工的单位,应履行有关义务,如建筑工地应当严格遵守夜间施工管理规定和防噪降噪承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主动与当地居民委员会沟通,取得谅解和支持;实施夜间施工的项目经理应当值班,及时妥善处理市民投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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