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被摧毁
[摘要]大肆侵吞集体资产,操控涉赌涉黄等非法行业——
■ 本报记者/刘 空 通讯员/阳公宣
充当“地下执法队”侵吞集体资产,以黄赌养黑、以黑护黄赌,拉拢公职人员当“保护伞”……今年3月以来,在省公安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市公安局“9·28”专案组先后组织4次收网,成功摧毁阳西县廖某恒、余某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侦破侵吞集体资产、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案件16宗。
截至目前,本案共抓获涉案人员70人,另刑拘上网追逃8人;查封涉案土地70亩、房屋4间、小汽车5辆,冻结涉案资金400余万元,扣押涉案子弹6发,汽车13辆,合计价值1.8亿余元。同时,对25名涉嫌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依法移交纪委监委办理。该案的成功侦破,有力地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维护组织利益和扩大影响力,廖某恒指挥团伙成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操纵农村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资产、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煽动村民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闹事、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谋取私利,该组织骨干成员江某蕊纠集组织成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在未经上级部门批准和未到换届选举时间的情况下,非法罢免阳西县织镇丹宵村原村民小组长,改选其堂弟为丹宵村村民小组长,把持村务,侵吞村集体资产,非法转让该村70亩土地使用权获利。
2017年,廖某恒、江某蕊勾结阳西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织镇黎昌朗村、张公桥村留用地。为震慑与公司存在纠纷的村民,廖某恒、江某蕊指派团伙骨干陈某众等人带领团伙打手看工地,围蔽该留用地,只留一个出入口,规定只有经该公司同意后才能在留用地上建房,如有村民违反就派打手恐吓威胁或持刀驱赶。
2008年起,该团伙已开始在阳西县内开设赌场,为维护赌场稳定,供养团伙成员,该团伙还实施高利放贷、暴力收数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牟利,
收取赌博债务。期间虽然陆续受到公安机关打击,部分嫌疑人受到处理,但该团伙成员一直较为固定,并成形固化。
2015年以来,廖某恒与余某汞初次在阳西县合作开设赌场非法获利,并先后纠集江某蕊等人高利放贷、暴力收数,不断壮大经济实力。2016年底,廖某恒成立阳西县海产品公司掩人耳目,大肆“招兵买马”,扩充组织实力,分别在阳西县多处开设流动赌场,并以该公司为据点,在阳西县形成重大黑恶势力。
不仅如此,2016年起,余某汞聘请管理人员,长期组织10多名妇女盘踞在阳西县城各大酒店、宾馆进行卖淫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电话和网上微信招嫖,派专人负责接送、监视失足妇女上门卖淫,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严重败坏当地社会风气,影响极其恶劣。
2017年1月以来,廖某恒与余某汞互相利用,廖某恒利用余某汞与有关公职人员较熟的条件,为团伙开设赌场寻求庇护。余某汞则利用廖某恒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恶名,使其开设赌场和组织妇女卖淫等犯罪活动得到保护,进而逐步发展为以廖某恒、余某汞两人为固定头目,团伙骨干和组织成员等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有意识地积极拉拢腐蚀有关公职人员,利用公职人员为其开设的赌场提供庇护,为该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开脱或降格处理,甚至对部分违法犯罪行为压案不立不查。通过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充当“中间人”违规开展调解赔偿,导致对该组织的违法犯罪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通过深挖细查,公安机关已对25名涉嫌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依法移交纪委监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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