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公告

阳江日报 2018-10-11 08:25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固定式交通技术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我县辖区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情况公告如下:

1.县城迎宾路与高速公路织路口交汇处;2.325国道与高速公路程村路口交汇处;3.县城迎宾大道与湖景路交汇路口;4.县城325国道与向阳路交汇路口;5.县城325国道与兴华路交汇路口;6.县城325国道与宋康路交汇路口;7.县城人民大道与明珠路交汇路口;8.县城人民大道与广场路交汇路口;9.县城人民大道与兴华路交汇路口;10.县城西湖路与兴华路交汇路口;11.县城人民大道德博幼儿园门口路段;12.县城丹宵路金湖湾小区门口路段。

从2018年12月1日起,我局将对上述12个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交通安全。

特此公告。

阳西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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