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百货类消费投诉居高不下

阳江日报 2018-10-11 08:25

[摘要]第三季度市工商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万多元

本报记者/李柳枝 通讯员/谭楚钰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阳江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807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82万元。从统计数据来看,日用百货、住宿服务分别位居商品消费投诉和服务消费投诉的榜首,交通工具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突出。

日用百货类广告投诉占比超六成

市民周先生

(化名)

向工商部门投诉反映,他于6月在江城区东风二路某家具用品店购买了一张床垫和一张保护垫,但商家一直无法提供货物给他。江城工商分局南恩工商所受理了该投诉,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商家表示立即向消费者送货,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得以解决。

据市工商部门统计,第三季度受理的商品消费投诉中,日用百货类仍位居榜首,达142件,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服装、家具、鞋帽等产品的广告及质量问题。其中,涉及广告问题90件,占该类申诉总量的63.38%。广告问题具体表现为,日用百货网店商家使用了夸大商品功能或与实际不符的虚假广告宣传用语,误导消费者。

此外,日用百货类投诉涉及质量问题29件,主要为消费者购买的服装、家具、鞋帽等在短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或免费维修时遭到商家拒绝、拖延,从而引发消费者不满。

交通工具类质量和售后问题多

第三季度交通工具类投诉为58件,主要集中在汽车零部件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4月,市民谢先生

(化名)

在江城区金山路某车行购买了一辆汽车。2018年6月,谢先生发现该辆汽车存在空调漏水、行车记录仪无法读取信息以及车灯起雾等质量问题。谢先生曾向商家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遂向工商部门投诉反映。

江城工商分局城北工商所受理该投诉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就投诉内容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商家最后同意谢先生去4S店维修汽车,4S店负责给谢先生维修行车记录仪等。

据悉,因为汽车及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后检测困难,所以售后服务类投诉维权和处理较困难。涉及汽车类投诉的问题主要有,消费者购买汽车后,商家未能履行承诺及时给消费者办理相关证件或提供车辆合格证,导致消费者在提车之后无法及时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另外,部分商家还存在拖延车辆交付时间以及找借口拒退定金等行为。

住宿和餐饮服务投诉快速增长

消费者投诉的住宿和餐饮服务热点问题有: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预定酒店住宿并支付对应款项,商家拒绝为消费者更改入住时间或退款;部分餐饮经营主体没有明码标价,存在缺斤短两和乱收费的问题。

市民杨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称,她于8月通过某网络平台预定海陵试验区某海景房公寓,后来因个人原因不能入住,便联系网络平台客服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绝。该网络平台商家所在地江城工商分局城南工商所受理了投诉,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投诉人杨女士取得联系,得知商家已退还房款。

第三季度阳江市工商系统受理的服务消费投诉中,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的申诉量依次位居前两位,同比呈快速增长趋势,分别为95件、75件。除了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和居民服务也是服务消费投诉的常见问题,分别受理26件、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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