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回应救援队返程被卡:收费依法依规 免费放行是失职
@905交通广播 9月20日消息,昨天,一则《河南救援队赴粤救灾返程被卡》的报道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称,9月19日,河南一义务救援队对广东省台风“山竹”的救援结束,返回时在二广高速湖南城头山收费站通行时,救援队出示了一份由广东省阳春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开具的救援证明,希望能免费放行,结果被收费站以不符合免费通行政策为由拒绝。对此,救援队成员感觉很受伤。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政府三防办为洛阳神鹰救援队开具的救灾证明
到底什么样的车辆和具备什么条件的车辆可以享受高速免费通行?为此,FM90.5中国交通广播记者特地采访湖南省最大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相关负责人。
免费通行车辆有明确界定
截至目前,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6480公里,有近20家运营企业参与运营,其中龙头企业是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什么样的车辆或者何种情况下车辆可以免费通行高速,国家和政府都有明确规定,并非由运营企业可以随意决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南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减、免范围为:
1、军队车辆;
2、武警部队车辆;
3、湖南省公安机关在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4、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5、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6、在国家绿色通道和湖南省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7、湖南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或经湖南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车辆。
同时,该负责人介绍,湖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曾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上述通行高速公路减、免范围车辆,并强调凡不属于上述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的,依法必须缴纳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工作人员应依法征费,确保应征不漏,对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并非所有参与救援车辆都可免费通行
针对部分媒体就“河南洛阳神鹰救援队通行城头山收费站被收取通行费”报道,今天湖南省东常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也发表了声明。
关于“山竹救援救灾车辆”在湖南高速城头山收费站受阻事件的声明
针对网友及社会各方关心的2018年9月19日关于“山竹救援救灾车辆在湖南高速(城头山)受阻”的新闻报道,在此我司声明如下:
一、 我司对于洛阳神鹰救援队远赴千里积极参与阳春市救援工作,倡导社会正能量的这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大爱精神、奉献精神至以崇高的敬意,值得我司及全社会学习。
二、我司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和《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第四条“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收费行为依法依规。另外,此次收取的通行费包含其他多家公司通行费收入,我司从法规和政策上没有权限也无法代表其他公司给予其车队进行免费。
三、在收费过程中,我司收费工作人员将湖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跟神鹰救援队进行了充分、耐心地解释并出具了相关文件,但非常遗憾没有得到神鹰救援队的理解和认同。
四、虽然神鹰救援车队免费通行从法规、条例上没有政策,但为了倡导社会正能量,我司会积极主动地与其联系并进行慰问。另外,我司会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为广大过往司乘人员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特此声明
湖南省东常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附《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
“对洛阳神鹰救援队千里奔袭爱心参与公益救援的行为,我们也深表敬意,但并非所有参与公益救援的车辆都能免费通行高速公路,而是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如果不符合相关减、免通行费条件要求,我们也无法免费放行,否则也是失职。”城头山收费站负责人刘红志坦言。
(原题为《河南千里救援车辆到底能否免费通行?!权威答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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