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发生两起 涉摩死亡事故
本报讯(记者/吴梦媚 通讯员/莫宇韬)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进行中,上月阳江市查处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9515起,同比上升5.8%。记者日前获悉,本月5日、6日这两天,阳江市就连续发生了两起摩托车死亡事故。
5日下午5时45分许,黄某华驾驶一辆号牌为粤J×××17的小轿车,沿着省道282线从阳西县沙扒镇往新圩镇方向行驶。当行至省道282线40KM+400M处时,其与陈某林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当时陈某林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被改装为三轮摩托车,搭载陈某娥和陈某兰两人。该起事故造成两车损坏,陈某林、陈某兰两人受伤,陈某娥当场死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驾驶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由于车辆各种零部件损坏老化、机械组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等原因,容易造成刹车、制动不及时,在行驶过程中极易发生意外造成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在阳江地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将面临1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6日上午8时许,郑某星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搭载梁某富,在阳东区那龙镇大水田村道发生自翻,梁某富与郑某星受伤,后梁某富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记者了解到,案发时,该三轮摩托车载有约200斤的废铁。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上述负责人表示,无证者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最终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夏季攻势”专项行动进行以来,阳江市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但事故仍时有发生,值得广大车主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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