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名被告人涉嫌非法采砂牟利

阳江日报 2018-09-08 09:31

[摘要]阳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非法采矿罪案

本报讯(记者/任绍华 通讯员/邱国崇)6日上午9时35分,随着阳西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主任、主审法官、审判长黄颖敲响法槌,17名被告人被依次带入法庭。这些被告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阳西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公诉机关依法指控,被告人冯某、钟某平、黄某棉、陈某聪、万某广等17人,于2017年底至2018年3月,在阳西县塘口镇横山村莲湖自然村獭岭桥附近非法采砂,在未办理任何采矿许可证件的情况下,共采砂27907.2立方米,卖砂收入1788943.5元。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根据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有关要求,法庭对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10名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了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实现了律师全覆盖,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益。

为扩大法律宣传效果,阳西县人民法院还邀请了阳西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水务局、当地镇政府等50多名干部群众,以及被告人家属、新闻媒体记者到庭旁听。整个庭审过程,还在广东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同步直播。

黄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未经许可都不得擅自开采,该案中17名被告人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依法保障被告人权益,确保案件审理高质高效。该案将择日宣判。

阳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国耀介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开辟快速处理通道,建立专案专办制度,成立专门合议庭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截至9月5日,该院已审结涉黑案件2宗2人、涉恶案件7宗43人,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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