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法分子已盯上付款码

阳江日报 2018-09-06 08:54

本报讯(记者/张影)“扫码消费”方便快捷,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欢迎。然而,近日山西省晋城市一位市民打开二维码等待付款时,被不法分子拍下付款二维码,遭盗刷999元。对此,市反诈骗中心民警提醒,为防“钱袋子”失守,市民使用手机“扫码消费”时,要做到不扫描不明二维码,打开付款二维码时需谨慎,并做好遮挡保护措施。

据报道,事发当天,晋城市的这位市民站在一家饭店的收银台前,打开手机支付宝上的付款二维码准备结账,但还没轮到他付钱,他的支付宝和短信同时接到了扣款通知,扣款金额是999元,收款方是一家台球休闲会馆。原来,在该市民等待付款的时候,他手机上显示的二维码被身后一名手持手机的男子拍了照。这名盗刷市民二维码的男子买某被警方抓获,据买某交代,他用手机下载“钱方好近商户”APP之后,手机就相当于商户的扫码枪。

记者从市反诈骗中心了解到,目前阳江市暂未收到这类警情,但曾有过市民将手机支付条形码的数字编码发送给陌生人,导致钱被盗刷的案件。据了解,进入微信钱包,打开收付款,手机页面便会出现一个条形码和一个二维码,条形码上面写有“点击可查看付款码”字样,点击条形码还会出现以下提示:付款码数字仅用于支付时向收银员展示,请勿发送给他人,以防诈骗,然后18位数字编码便出现在条形码上方。点击支付宝付款,同样会出现条形码、二维码和18位数字编码。

据介绍,去年底,阳江市一位市民在网络上购物,后商家告知市民其所购买的商品有优惠可以退款,要求市民将微信收付款中的18位数字编码发过去,这样钱便可直接退回到市民的个人账户中。由于市民不知道数字编码的用途,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将数字编码发了过去,没想到不仅退款没收到,自己的钱也被盗刷了。

“条形码、18位数字编码与二维码一样,如果把条形码或18位数字编码告诉对方,对方一样可以刷走你的钱。”市反诈骗中心民警提醒,市民可以给自己的微信钱包上锁,以防手机丢失,财物受损。使用手机“扫码消费”时,要做到不扫描不明二维码,打开付款二维码时需谨慎,对付款二维码加强遮挡,并注意观察周边是否有可疑人员。同时,对于付款码中的条形码、二维码和18位数字编码,一定要保存好,不能透露给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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