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火化声明
2016年1月27日,在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收殓无名男尸;2016年12月25日,在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收殓无名女尸;2017年3月26日,在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收殓无名男尸。
上述遗体防腐保存,已超过了《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遗体防腐保存期限。自登报之日起10天内,前来办理遗体火化事宜。逾期不办理,我馆根据规定,对遗体进行火化处理。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662-6280327
阳江市殡仪馆
2018年8月30日
新闻推荐
我市印发实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