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日常监管 规范市场秩序

阳江日报 2018-08-28 12:27

[摘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飞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邓贤志通讯员/彭丽宇莫纯海)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双随机的形式,对部分县(市、区)的保健食品经营店开展飞行检查。行动中共检查19家保健食品经营店,检查结果为合格5家,基本合格14家,部分保健食品经营店存在缺少管理制度、未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知识培训和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有食品混放等问题。

根据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原则,本次飞行检查工作从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随机抽调多名骨干检查员,共同组成3个检查组,随机对江城区阳东区、海陵岛试验区、阳西县和阳江高新区19家保健食品经营店进行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条件、进货查验、标签说明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从检查结果看,生产经营企业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但部分保健食品经营店存在缺少管理制度、未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知识培训和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有食品混放等问题。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经营者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递交的纸质资料里就含有管理制度。但部分经营者流于形式,往往在取得许可后就把制度弃之一边,也未严格执行。同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并设立提示牌。”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因此专区摆放并设提示牌提醒消费者是很有必要的。

该负责人说,该局已针对飞行检查中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确保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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