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宏强和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阳江日报 2018-08-26 03:48

阳春市佳和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宏强和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审批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对“宏强和院”项目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公示内容如下: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佳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建设项目名称:宏强和院。建设项目地点:河西街道合桃岭。建设用地面积:4488.69平方米。方案概况:调整内容主要有1.原规划设置4栋4层的联排住宅,现调整为两栋13层的高层住宅;2.最高建筑高度由18米调整为42米;3.容积率由1.5调整为2.5。

公示日期:2018年8月26日至2018年9月4日。公示期限:10天。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规划股咨询。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徐先生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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