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拖着不交 小心罚金翻倍

阳江日报 2018-08-2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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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梦媚 实习生/陈韦璇)一些市民习惯在车辆快要年审时一并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但其实有些交通违法行为如不及时处理,罚款拖着拖着也许就会“涨价”了。例如,有市民发现自己2个月前被交警开了50元的罚单,但近日去处理时,罚金变成了100元。对此,阳江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有些交通违法罚单应在15天内缴款,否则将产生加处罚款。

到期不缴款每日按3%加处罚款

据了解,所谓的加处罚款是指,超过规定缴纳期限,产生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金额一定的百分比。简单地说,交通罚款超过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罚款。

关于具体的处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采取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也正因此,才会发生市民罚款逾期2个月未交,罚金翻倍的现象。

4类交通违法将产生加处罚款

是不是所有的罚单逾期不缴款都会产生加处罚款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是的,加处罚款的产生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只有以下4种情形才会产生。

第一,交警现场开出处罚决定书。如果车主违法被交警抓到现行,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车主就必须在15日之内到银行缴清罚款,一旦超过15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能超过罚款本金,也就是说最多只能罚1倍的加处罚款。

第二,违法处理大厅开具处罚决定书。同现场开单处罚方式相同,车主必须在15日之内缴纳罚款,每逾期一日将产生3%的加处罚款。

第三,电子眼抓拍。被电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是不会产生加处罚款的。如果驾驶员已经接受处理并且打印出处罚决定书,那么必须在15日之内及时缴纳罚款,超过15日就要缴纳加处罚款。

第四,违法停车贴条。这种就比较常见,同电子警察罚单一样,如果尚未接受处罚,不会产生加处罚款,如果已接受处理并且打印出处罚决定书,那就须在15日之内及时缴纳罚款,超过15日就要缴纳加处罚款。

简而言之,上述这4种情况,市民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内,应尽快完成罚款的缴纳,若是逾期未交罚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均按罚款数额的3%计算加处罚款。根据规定,最终的加处罚款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50元,逾期未交后的罚款和加处罚款总额小于或等于100元。

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将扣双证

对于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部分罚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之后会产生加处罚款。如有记分的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相应罚单已经处理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单未处理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而值得注意的是,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将扣留驾驶证、行驶证,10次以上将扣留车辆、驾驶证及行驶证。

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驾驶人应养成定时查询车辆违法记录的习惯,发现违法记录及时处理并在15日内缴纳罚款,避免因多次违法未处理被扣证扣车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更多的加处罚款。另外,车主在车辆注册登记时使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正确,如有变更要及时去相关部门或者登录“交管12123”APP更改,以避免违法罚单未能及时收到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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