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 无小事

阳江日报 2018-08-16 10:02

《阳江日报》8月15日报道,游客房女士致电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称她在海陵岛大角湾停车场停车缴费后,离场时因出口堵车导致其超时15分钟需额外支付5元停车费,认为不合理。管理方经查情况属实,退还5元停车费。尽管5元的停车费是小钱,但这事关不仅仅是5元钱,而是人的权益问题,消费者权益无小事。

很多时候,消费者明知权益被侵害,却宁愿息事宁人,甚至忍气吞声,不愿维权,也不愿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可是,在这息事宁人和忍气吞声中,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也大打折扣,最终受损的不仅是消费者,也是整个市场环境。

上个世纪90年代末,福建龙岩的消费者丘建东屡屡为几元钱与公用企事业单位打官司而名声大噪,成了为消费者公益诉讼的代表人物,入选为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双十佳志愿者,还被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邀请为消费话题的嘉宾。其实,当初丘建东为索赔几元钱屡次上法庭与邮电局叫板,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人们都说他为了几元钱打官司犯了哪门子傻?他却说,值,不仅为自己,也为大家讨回一个公道。丘建东第一次因1.2元打电话官司时,就已促成了龙岩市邮电局的大力整改。起诉立案后近一个月时间,龙岩市邮电局采取大规模行动,在全城一千多家公话亭里取下旧资费表,换上新的、载入半价规定的资费表,并在报上反复公告半价规定。丘建东一个1.2元的公益诉讼改变了当地电信企业的官商作风,当地电信企业也以该诉讼事件为契机提升服务质量企业,这对市场环境的优化起促进作用。

很多时候,消费者维权必须依靠自身力量,即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自觉采用各种途径予以维权的意愿,这种意愿很重要,因为消费者权益从整体来说,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正是由于个人的维权意愿存在,才会推动公权机关或社会组织的介入,从而让隐蔽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浮出水面,更好地净化市场环境。消费者权益无小事,我们应该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借助整个社会对消费者予以维权帮扶,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不能让消费者觉得维权是很麻烦的事,确保接纳消费者维权的主体可信赖、维权方式便捷多样以及维权程序简便易操作。此外,我们还应该让人们看到更多消费者维权结果激励,即让消费维权从结果上看不仅胜多负少,还应让消费者通过维权得到了他人尊重和社会认可——由于个人的消费维权推动了市场某一“短板”的补足,惠及了更多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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