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纪委通报3起典型违纪案例

阳江日报 2018-08-02 13:18

本报讯(记者/谭维 通讯员/阳纪宣)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7月31日,市纪委将近期阳江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阳春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吴茂郊违规操办女儿婚宴等问题

2013年1月,吴茂郊在未按规定向阳春市纪委报备的情况下,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此外,2012年12月30日,吴茂郊因公出差,超标准入住广州市香格里拉大酒店共计2324元,并在阳春市财政局报销。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元旦、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多次因私使用阳春市财政局公务用车前往广州并宴请亲友,所产生费用共计9733元在阳春市财政局报销。吴茂郊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8年4月4日,吴茂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违纪款被收缴。

2、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维湛等2人违规领取补助问题

阳西县粮食储备公司在夏秋季收购当年任务内储备粮时,向相关员工发放粮食征购、出入库等补助。2014年2月至2017年2月,分管粮食储备公司工作的邓维湛违规在该公司领取各项补助共计12660元。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负责粮食储备数据统计工作的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调控股副股长袁秀霞,违规在该公司领取各项补助共计15280元。2018年4月20日,邓维湛、袁秀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阳西县广播电视台违规购买、发放赠送礼物品等问题

2013年期间,阳西广播电视台与相关企业签约广告宣传,广告费合计38800元不入账,直接用于冲抵送礼和接待费开支。2017年12月20日,时任阳西县广播电视台文化策划中心副主任兼广告部部长刘秋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月8日,阳西县广播电视台党支部书记、台长陈德炯,分管广告部的副台长陈春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收手的,要受理一起核查一起,查实一起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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