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建材类消费投诉猛增
[摘要]全市工商系统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出炉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全市工商系统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19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90件,同比上升48.45%,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4.87万元。其中,申诉内容主要涉及商品质量和广告、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类纠纷等。由于装修旺季的到来,与房屋装修相关的消费纠纷大幅增长。
■ 本报记者/李柳枝 ■ 通讯员/谭楚钰
◎日用百货类广告投诉多
阳江市工商系统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件1081件,同比增加67.34%,主要涉及商品或服务广告类、质量类、售后服务类、合同类等。其中商品类申诉800件,占比最大,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6件。
从投诉情况分析,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百货类仍然是申诉最大热点,共受理194件,在商品消费申诉总量中比重最大。申诉内容上,主要集中在服装、家具、化妆品等商品。比较突出的是,日用百货类申诉大都涉及广告投诉,据统计为120件,占该类申诉总量61.86%,主要反映日用百货网店商家使用了夸大商品功能或与实际不符的宣传广告用语,误导或欺诈消费者,从而引发消费者投诉。
日用百货类投诉中涉及质量问题的为41件,占该类申诉总量21.13%,主要反映消费者购买的家具、服装等在短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或免费维修而遭到商家拒绝或拖延,引发大量投诉。
◎交通工具类售后纠纷多
商品消费申诉中,排在前六位依次是日用百货类、装修建材类、交通工具类、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类、食品类,分别占商品消费申诉总量的 24.25%、10.5%、8.63%、6.38%、5.88%、3.38%。
受阳江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影响,上半年与房屋装修相关的消费纠纷明显增多。涉及装修建材类的申诉为84件,在800件商品消费申诉中占比为10.5%。然而,虽然在同类消费申诉中占比不大,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却上升了236%,投诉量大幅上升。主要问题有,五金交电、装饰材料、卫生器具等商品质量不合格,或商家售后服务不到位,宣传与实际商品不符的虚假广告。
上半年共受理交通工具类申诉69件,同比减少25%,其中主要涉及售后服务问题、质量问题及合同问题,分别受理25件、19件、9件。从申诉内容看,多为汽车零部件短时间内发生故障要求换新遭拒,其次是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4S店以不在该店保养为由不予保修的纠纷,或是商家拒绝或拖延购车订金退还、商家未能按合同期限交付汽车。
◎餐饮住宿类成申诉热点
据统计,上半年服务类申诉共28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餐饮、住宿及居民服务三者的申诉量同比均呈快速增长趋势,工商部门分别受理63件、39件、32件。
常见的问题有,餐饮经营主体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有关事项的情况下收取其他费用,以及短斤缺两、价格欺诈。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预订住房,酒店宾馆不予安排或实际情况与网站宣传不符的情况也较为突出。此外,消费者预付费加入美容美发、健身会所、餐饮店会员以及预定摄影机构拍摄后,却无法正常享受会员服务或承诺的服务。
除了餐饮、住宿及居民服务申诉量快速增长外,文化娱乐服务类申诉紧随其后,为24件,在服务消费申诉中排第4位。主要涉及消费者网站团购或现场购买电影券、KTV券消费,商家实际服务质量与网站宣传不符,或设置其他使用门槛。
◎违反相关法规案件下降
消费者申诉之外,全市工商系统上半年还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1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5件。举报重点主要集中在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个别举报涉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广告管理法规。
无照经营被举报的情况较多,举报的范围主要包括小加工厂、副食店、日杂店等。这些无照经营主体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及居民住宅区内,部分经营场所还设在乡村僻野,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陋,违法成本低,隐蔽性强,管理对象分散,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据悉,上半年共受理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举报91件,占举报总量的79.82%。
此外,上半年共受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举报3件,违反广告管理法规4件。举报问题主要反映部分商家以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销售商品以次充好、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承诺的赠品不兑现。网络商家则夸大事实进行虚假宣传,或贬低其他商品进行宣传,以及使用不规范广告用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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